防止商标抢注的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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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商标抢注的措施有哪些?

作者:淮南祥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15 08:34:26

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那么防止商标抢注的措施有哪些?来看看淮南商标注册的介绍。

1、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

2、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

3、加强商标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 

《商标法》第52条规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川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冒充注册商标”在实践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凡没有有效《商标注册证》的商标,无论是没有申请,还是已经申请尚未核准,还是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植自使用“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R”都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第二,商标注册人超出了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使用注册商标标记“R”。

“违反本法第10条规定的”.主要是关于使用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在当下时代,网络进入了千家万户,从而进入了互联网高速发展时期,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发展要与时俱进,标局开启商标注册拥抱互联网的模式使得注册商标从此坐上直通车,给那些意识到注册商标的重要性的人们提供更便当直捷的方法,为更多想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人扫除商标注册的障碍。   

在2015年新闻热点中不乏那些被侵犯了知识产权的人却无能为力的人,最热门的搜索词大概就是琼瑶维权成功。所以这让我们开始警觉要及时注册商标的重要性。那么,标局到底有什么魅力能吸引眼球呢? 

首先当然是办理速度很快,网上快速申报能在三个工作日拿到申请号!因为标局有最专业的人员为您服务。众所周知商标注册有多麻烦,上交的材料不仅数量多且繁杂。重点是即使上交材料还不一定能成功办理。有专业的人士服务,一定程度上能都减少发生错误的概率呢。

其次,查询免费,合理的价格,所有的费用透明度百分百,性价比高。有些电商一股脑掉进钱眼里,这里捆绑消费那里增值服务,不给钱不做事,使得一些知识产权不能得到及时保护。再次,标局拥有专属专属顾问全程专业服务,实时查询注册进展,短信通知等服务,可堪称直通车上的贴心小棉袄,一路为办理客户保驾护航。最后,提前评估商标是否能注册成功,专家推荐注册类别。标局的专家都是有着多年的服务经验和资深的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商标注册服务,可以针对客实际提供不同解决方案。客户再也不用担心商标注册不成功啦! 

最值得一提就是标局网站系统拥有其他代理公司的所没有的先进功能系统——分销系统。何谓分销系统呢?例如:A在标局注册商标之后,将其介绍给了B和C。这样A就能获得一定的报酬。这样可以加强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互动性。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由于商标涉及的专业知识较广,因此很多企业对商标没有全面的认识,认为成功注册商标就完事了,而商标的使用期限是十年,十年时间一到,需办理商标续展。在商标的经营使用问题上,一些企业容易忽视它。这些年发现注册商标被他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的商标案件越来越多。那么如何办理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呢?下面由以多年的代办商标注册经验为您介绍关于商标撤销的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一)商标撤销途径   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注册公司。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二)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办理流程   

1、委托商标注册公司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注册公司。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查收商标局寄发的书件。如何办理商标撤销?      

(三)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材料   

1、应提交的书件   申请人办理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应提交以下书件:

(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商标注册公司的,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注册公司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2、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式,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注册公司申报的,应当填写商标注册公司名称并在“商标注册公司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商标注册公司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申请撤销共有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处应当填写该共有商标的代表人名称。

(6)申请撤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应在“撤销商品/服务项目”处填写申请撤销的部分商品/服务项目,且应与核定使用的同一种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相同(可再加附页);申请撤销全部商品/服务项目,此处应填写“全部”字样。   

(7)申请人应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有关情况(可再加附页)。

(8)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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